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
发布时间:
2024-10-14 00:00
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佳电公司)作为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和机械设备的设计、制造许可证的持证单位,对保障核安全有责无旁贷的义务。为落实国家核安全局及哈电集团建设核安全文化的要求,有效开展佳电公司核安全文化建设,特发布此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。
佳电公司郑重承诺:在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,坚决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》《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第500号令)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》(HAF601)《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》(HAF003)等法律法规要求,对所承担的设计和制造活动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,为核安全提供有力保障。
《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》中明确:
“核安全是指对核设施、核活动、核材料和放射性物质采取必要和充分的监控、保护、预防和缓解等安全措施、防止由于任何技术原因、人为原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发生,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情况下的放射性后果,从而保护工作人员、公众和环境免受不当的辐射危害。”
核安全文化是指各有关组织和个人达成共识并付诸实践的价值观、行为准则和特性的总和;它以“安全第一”为根本方针,以维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为最终目标。”
佳电公司在民用核安全文化建设过程中,奉行“理性、协调、并进”的核安全观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质量第一”的工作方针,秉承“扎实、持久、有效”的工作作风,将核安全文化融入企业文化,贯彻到各个层面,落实到具体工作中。通过制定并实施年度《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计划》,将核安全文化建设落到实处。
(一)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做核安全文化建设的引领者。在制定规划、计划和决策时要充分考虑核安全文化建设的融入及长远规划,并始终坚持“安全第一、质量第一”的根本方针;
(二)中层领导人员做核安全文化建设的推动者。熟知本岗位的安全和质量责任、义务并模范践行,为员工安排适当的工作时间、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、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、营造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,以审慎保守的态度处理安全和质量问题;
(三)基层员工要做核安全文化建设的践行者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、标准、技术文件和管理制度等要求开展核安全和质量相关活动,并形成质疑的工作态度、严谨的工作作风、良好的沟通习惯;
(四)完善优化制度,深入贯彻制度,切实执行制度。要建立适宜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制度,不断优化和完善,提高各项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和可行性;要深入宣传制度,每位员工熟知本岗的职责义务,以及需执行的规章制度要求,形成良好核安全文化氛围;要切实执行制度,每位员工严格执行本岗职责,对“隐瞒虚报、违规操作”的行为“零容忍”。
佳电公司将营造“理解核安全、敬畏核安全、守护核安全”的文化氛围,让核安全文化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、固化于制,在日常工作中,坚持遵从“凡事有章可循,凡事有据可查,凡事有人负责,凡事有人检查”的核电质量保证基本原理,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、标准等要求,通过持续不断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,实现“以质量保安全”的目标,为核电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可靠保障。
特此声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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